♠ 國際法基本概念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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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在臺澎這邊的治理行為,它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那這個問題呢,我想如果說之前曾經看過本連線其他影片的朋友應該會知道說,其實中華民國政府它在臺澎這一邊,它並不是以國家政府的身分在治理臺灣跟澎湖,那所以它在臺灣跟澎湖這邊的治理行為,它的屬性,它的法律上的效力,就可能會跟大家原先所想的會有所不一樣,那當然對於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是臺灣人的國家政府,認為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叫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府就是臺灣政府的人,那他可能會覺得說中華民國政府就是在治理自己的領土啊,哪有什麼法律效力的問題?那當然在這裡就還是要告訴大家就是說,再複習一下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是在1945年9月2號依照盟軍要求日本政府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裡面的安排到臺灣跟澎湖這邊接受日軍的投降進行後續的佔領代管,所以呢,中華民國政府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在臺灣跟澎湖這邊設置了臺灣治理當局,然後來運作臺灣治理當局,那這個臺灣治理當局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在對日戰爭的和約簽署之前維持臺灣跟澎湖這邊社會跟經濟的穩定,那因為舊金山和約裡面並沒有對於臺灣跟澎湖在戰後的處置做出最後決定,所以使得盟軍占領代管臺澎的這個任務沒有辦法完成、沒有辦法結束,所以就必須要繼續進行直到臺灣跟澎湖的住民行使自己的自決權,然後決定臺澎主權的最終歸屬,或者是當初的盟軍成員他們集結起來然後再次去決定臺澎主權歸屬戰後最終處置為止,在那個時候,佔領代管的工作才會結束,中華民國對臺灣跟澎湖的佔領代管工作才會結束,那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就知道中華民國是以盟軍代表身分在佔領代管臺灣跟澎湖,既然如此,它在台澎這邊的佔領代管行為就會有一定的效力,但是這不表示說它在這邊所做的事情全部都是有效的,因為我們知道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它是代表盟軍對台澎進行佔領代管,中華民國政府把台澎當成自己的自有領土做的這些管理行為,在國際法上就是會有效力上的問題,舉例來講,今天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這邊以盟軍代表的身份進行佔領代管,既然佔領代管它的目的是要維持佔領地的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的話,那麽,中華民國政府它在台澎這邊所進行的治理行為,如果是跟維持台灣跟澎湖這邊社會經濟正常運作穩定發展有關的這些施政的話,這些行為,那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軍事佔領原本的目的就在這裡,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這邊所進行的治理行為,如果跟這方面是有關係的,那是OK的,那跟這方面有關係的治理行為有哪些呢?譬如說包括發行身分證-發行身分證來進行人口的管理,或者說在這邊籌辦健康保險,維持台澎這邊住民的健康,或者是說在台澎這邊運用製幣廠造幣廠來發行貨幣,讓台澎這邊的經濟能夠正常運作,想想看 貨幣是什麼東西?鈔票是什麼東西?它就是通貨,它就是進行經濟活動的媒介,你要維持一個地方的社會經濟穩定當然需要貨幣,所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盟軍在台澎這邊進行治理的時候,它當然有權利去發行貨幣,要不然你台澎這邊的經濟根本沒辦法運作,再來,它當然也可以發行所謂的護照,護照這東西,在國際上來講的話,其實它主要是彰顯、告訴人家說,今天持有這本護照的人,他是從哪裡來的,這樣人家知道說他原本是他是屬於哪個地方的人,那護照這個東西,他其實就是個通行證,他其實是一個國際之間旅行的通行證,你有這張,他只是用於表彰說你是從哪個地方來的,讓那些國家知道說OK,如果說今天持有這張護照的人發生什麼事情的時候,那我們這個國家要去跟跟誰去溝通、協調,去探討相關的事情,要怎麼處理,所以護照的作用是這樣的,護照並不代表國籍,擁有這個國家護照的人並不當然代表這個人就說這是他的國籍,中華民國政府它可以發行護照給台澎居民,其實也是因為台澎居民他們有去其他國家旅行,不管是為了學術的目的也好,為了留學也好,為了進行商務往來也好,他們都有需要告訴那些他前去的那些國家的人,他是從什麼地方來的,那他們有需要這樣的文件去進行通關的動作,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在治理,它當然也有權利去發行護照,所以不管是發行護照、發行身分證、辦理健保、發行鈔票,這些東西全部都是中華民國政府在盟軍授權之下佔領代管台澎所可以做的事情,它做這些事情並不代表台澎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並不表示說台澎居民是中華民國國民,這是完全兩回事,這大家要理解清楚。
再來就是說,這些事情因為都跟維持台澎社會經濟穩定發展有關的,所以基本上是OK的,那有什麼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呢?譬如說中華民國政府,它把台澎居民把他當成、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然後徵召台澎居民,把它徵召當成他的國民,然後要求他們去當兵,然後除了當兵之外,而且還要求他們到海峽西側那邊去打國共內戰,或者是到金門馬祖那一邊去打之前的什麼823砲戰,這一些的,這些基本上是不可以的,因為在這時候,這是表示說中華民國政府,它本身只是個佔領單位,在國際法上面,佔領國是不可以要求被佔領國的人民去對自己效忠的,既然連效忠都不可以,更何況是把佔領地的這些人民徵召之後,然後去打這個佔領國自己內部的內戰,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它在台澎這邊,它做了非常多不可以做的事情,譬如它把台澎居民徵召變成當成它中華民國的國民 然後把,把他送到海峽西側那邊去打國共內戰,或者去打823砲戰,這些都是不可以的;再來就是說,把台澎這邊的居民所繳出來的稅捐,它拿去購買中華民國的國產,譬如說中華民國政府,它在它自己的邦交國那一邊,它可能有些大使館什麼之類的,那它都是拿台澎居民所付的這些錢,去買中華民國自己的財產,這都是不對的,因為台澎居民他們繳的稅,你只能用在台澎,你只能夠用來處理台澎這邊的代管事務,而不可以變成代管國自己本身,處理代管國自己本身事務的那些經費,是不可以這樣做的,那當然,中華民國政府它以盟軍代表的身份在台澎這邊進行佔領代管,當然是需要花錢,需要成本,它派來這邊的官員也需要需要吃喝,它也需要去徵召台灣這邊的人去那邊擔任相關的一些職務管理台灣這邊的政務,那這些人,你當然要發薪水給他,不過這些基本上都是OK的,再來就是說,你要維持台澎這邊的安全的話,那你當然會需要一些武力,需要一些防衛的武力,但是,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在台澎這邊可以建立所謂的防衛的武力,可是必須要知道是,這個防衛的武力,你只能夠用來防禦台澎而已,不能夠拿去打中華民國政府自己本身在中國那一邊的內戰,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一點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這邊,盟軍代管區這邊所做的事情,有一些事情是可以做,有一些事情是不可以做,基本的判斷原則就是只要這些工作跟維持台澎這兩個地區的社會經濟穩定有關的,基本上它是可以做的,為了做這些事情所需要耗費的經費,你從台澎這邊收取,這是OK的,再來就是你要維持台澎這邊的安全,避免其他的國家或其他政權來侵害台澎的土地的時候,那這個時候,你可以徵召台澎這邊的居民,讓他們去成立這種具有自我防衛或是維持治安屬性的這些單位,這是OK的,然後他們需要這些軍備,這些武器,你拿他們所付出去的這些錢去買,這些也都是OK的,但是,不可以把台澎這邊的人變成中華民國的國軍,那台澎的主權根本不屬於中華民國,台澎這邊原本在日治時期的時候,至少在1952年以前擁有日本國國籍的這些人,他們根本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你也不能夠把他們變成中華民國的國軍,所以這個,像這些事情,基本上來講都是,我們可以去劃下一條界線,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可以做的跟它不可以做的。
另外還有一點,在這裡也要跟大家說明的一點就是今天有很多的人會去參加中華民國在台灣這邊所舉辦的一些所謂的國家考試,擔任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或者是參加中華民國在台灣所舉辦的選舉,擔任中華民國的不管是總統也好,或者是民意代表,或者是地方行政首長,這些,想跟大家說明的就是,今天台灣人去參與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或去參與中華民國所舉辦的選舉,然後去擔任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這個行為其實是OK的,但是這個OK的這個東西,我們必須要去理解為什麼他是OK的,其實這些人,今天如果他是台澎居民的話,他們今天參與這些選舉,參加這樣的考試,他們其實只是參與了中華民國在盟軍授權之下對台澎這邊所進行的管理工作而已,換句話說,這就好像,你今天去聘請一家公司,譬如說清潔公司,請這一家清潔公司幫你打掃你家的房子,你請一家清潔公司來打掃你家,然後剛好你的家人也在這家清潔公司工作,有受僱於這家清潔公司,在這個時候,我們當然說,你今天你的家人,你受僱於這家清潔公司,然後來打掃你家,這當然是OK的,所以今天我們在看待那一些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或者是參加中華民國選舉,然後進去裡面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然後來處理台澎這邊的政治事務的,政治管理事務的,行政事務 這些人呢,這些其實都是OK的,他們是可以做這樣的事情的,他們做這些事情也並不代表說這些人就是支持中華民國,但是有一點要理解就是說,如果說今天這些參與這個選舉,然後參加國家考試,然後進去擔任公務員的這些人,把中華民國當成自己國家的時候,那他們在裡面,當然,他去擔任公務員,在某程度上來講就代表,他們是支持中華民國,他們是認同中華民國是自己的國家,但是如果說今天當大家都能夠理解,中華民國政府只是在盟軍授權之下在台澎這邊進行佔領代管的話,那麼這些人一旦了解這一點之後,就應該要知道今天他們參與中華民國的選舉,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擔任它的公務員 其實只是在幫助中華民國去履行它代管台澎的任務而已,並不是說是在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是說把中華民國當成自己的國家,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這一點,當然,像這樣的狀態,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盟軍授權代管的狀態,但是中華民國其實都不敢老實承認是這麼一回事,所以其實我們認為如果說當大家去了解這個狀態之後,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要去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去承認說它其實並沒有台澎主權,他其實只是盟軍授權之下以盟軍代表的身份在台澎這邊成立台灣治理當局,然後它在運作台灣治理當局在治理台澎在這情況之下,它必須要老實跟大家說,告訴台澎的居民說,它其實不是台澎的人的國家,那他們今天擔任公務員,中華民國公務員,其實只是在幫中華民國履行任務而已,然後要盡快去協助台澎的居民趕快去行使自己的自決權,建立自己的國家,然後擁有自己的國家政府來治理台澎,我想說這個中華民國政府,它現在在台澎這邊的治理狀態,我們必須要讓更多人知道,譬如說,如果今天在看這個影片的朋友,如果你今天看到這個,然後去理解中華民國的在台灣這邊的真正的地位還有它的任務,還有它能夠做的事情之後,在未來如果說你現在或是未來,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政府的官員的話,那希望你可以理解你的任務是什麼,那你要趕快去協助中華民國去承認它沒有台澎主權,然後趕快去協助台澎住民趕快去行使他們的自決權,趕快建立一個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國家,當然,剛才前面所說那些中華民國身為代管單位,運作代管治理當局這個單位它所不能夠做的這些事情,當然,我們在將來了解中華民國真正法理地位,它的真正任務的這些人,將來進入中華民國體系之後,進入中華民國體制之後,他們也要趕快把這些狀況講清楚,趕快把這些中華民國不可以做的事情,趕快讓大家知道,然後停止制止中華民國繼續做這些事情,然後,譬如說像中華民國以台澎是它的領土的主張,想說做一些事情,譬如說像有什麼台灣省,或者是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直接管轄的那六個直轄市,像這些都應該要透過進入體制的人,透過讓中華民國說出實話,然後呢,把這些狀況糾正,譬如說,你就不能夠說所謂的六都是中華民國的六個直轄市,也不能說台灣省是中華民國臺灣省,這個時候,你就要說沒有台灣省,然後也沒有中華民國的六個直轄市,沒有這種東西,要很清楚地把台澎這邊縣市的行政單位,正確的定性為是台灣治理當局底下的一些行政機構,底下的行政單位,在這個地方就是把台灣省拿掉,然後把六都拿掉,不是什麼中華民國的直轄市,而是台灣治理當局轄下的六個主要的大城市,六個大的都市,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中華民國,台灣治理當局不等於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只是在盟軍授權之下成立台灣治理當局,然後為盟軍去運作台灣治理當局,中華民國政府不是台灣治理當局,把這東西弄清楚,這樣子的話,我們就可以慢慢的,就把中華民國政府跟台灣慢慢分開來,讓台灣慢慢的去擺脫中國的束縛,也讓台澎住民能夠早日去理解自己的狀態,理解台灣真正的法理地位,了解自己所擁有的權利,早日完成自決建國程序,擁有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這個題目就說到這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