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法基本概念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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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跟澎湖的主權是不是屬於聯合國?
那這一個題目為什麼會提出來?其實就是因為當我們在討論臺澎法理主權歸屬地位時,我們聽到有一派人士主張說臺灣跟澎湖現在其實是交給聯合國託管,其實是在被聯合國託管的情況之下,所以臺灣跟澎湖的主權應該是屬於聯合國,甚至於有人講說,因為舊金山和約-也就是1952年4月28號生效的舊金山和約,日本是跟聯合國簽署,應該說日本其實跟盟軍的48個國家簽署,但他們講說日本是跟聯合國簽署,那所以日本放棄了-對聯合國放棄了,所以臺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歸屬聯合國,其實這個說法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不過如果我們仔細地從國際法的角度還有歷史事實的角度去看待的話,我們就可以理解這個說法其實也是不正確的,那怎麼說不正確呢?
因為首先我們要理解一點就是:舊金山和約是由日本跟48個盟軍的成員簽署的,但是這48個盟軍成員它們並不是代表聯合國去跟日本簽署,那在這個地方我們要了解一件事情就是,聯合國是一個國際組織,是由許多國家在1945年10月24日所成立的一個國際組織,這個國際組織本身就集結了許許多多的國家參與成立的一個國際組織,它本身其實是國際法上的國際法人,但是我們要理解一點就是如果今天聯合國是一個國際法人的話,那假設我們今天講說,今天簽署舊金山和約的是日本跟聯合國的話,那應該要知道的是在這個情況之下,在舊金山和約上面簽名的國家,就只會有日本,然後另外一個可能就是聯合國的代表,但如果我們去看舊金山和約上面簽署的文件的話,我們會在上面看到日本的代表還有另外48個國家,48個參與者的代表,所以,從這裡就可以知道說,舊金山和約並不是日本跟聯合國簽的條約,而是日本跟盟軍裡面同盟國軍事同盟裡面的48個成員所簽署的條約,所以從這個地方我們就應該可以理解是日本在舊金山和約裡面放棄臺灣跟澎湖,它實際上放棄的對象,它是對同盟國這48個成員,向它們放棄臺灣跟澎湖的主權,它並不是向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去放棄臺灣跟澎湖的主權,所以聯合國並沒有因為舊金山和約去取得臺灣跟澎湖的主權。
那另外有人主張說臺灣跟澎湖現在是處於聯合國的託管之下,那這個其實也是不正確的,因為實際上,我們要知道,臺灣跟澎湖其實是日本在1945年9月2號簽署了降伏文書之後,依據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指示,從他那邊拿到一般命令第一號,然後對所有日本的軍隊,還有一些軍民的治理機構,發布了一般命令第一號,之後,那中華民國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裡面,針對佔領區域所做的安排到臺灣跟澎湖這邊接受日軍的投降,然後進行臺灣跟澎湖之後的軍事佔領,那它們所代表的對象是盟軍,所以我們知道說其實臺灣跟澎湖被交給盟軍的代表進行軍事占領是從1945年9月2號開始的,也就是日本簽署降伏文書,然後依照盟軍的指示去發布內容,由盟軍決定了一般命令第一號,從1945年9月2號這一天開始的,但是聯合國是在1945年10月24號才成立的,所以臺灣跟澎湖是在9月2號就開始在軍事占領之下,所以我們不能講說臺灣跟澎湖是在聯合國的託管之下,因為實際上時間根本不對,臺灣跟澎湖是在1945年9月2號就開始的,盟軍對日本進行的軍事佔領之下被交給中華民國,它在臺灣跟澎湖這邊所成立的臺灣治理當局進行軍事佔領代管,那聯合國這個組織本身是在1945年10月24號才成立的,所以我們不可能時光倒流回去,說臺灣跟澎湖是交給聯合國託管,所以這一點也是有很大的問題,所以,從過去的歷史我們就可以應該就要去理解一點就是說,臺灣跟澎湖並不是交給聯合國託管,臺灣跟澎湖是在盟軍的戰後安排之下交給中華民國依據盟軍的指示,依據盟軍的授權在臺灣這邊成立了臺灣治理當局所進行的佔領、代管,所以臺灣跟澎湖並不是後來才成立的聯合國託管的對象,臺灣跟澎湖並不是聯合國託管制度底下的對象,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知道,既然臺灣跟澎湖根本就不是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託管適用的對象的話,那臺灣跟澎湖當然也不可能主權歸屬於聯合國,所以臺灣跟澎湖主權歸屬於聯合國這樣的說法,是有非常大的問題的!
那總而言之,臺灣跟澎湖現在目前的法理地位就是臺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不歸屬於任何一個國家,那臺灣跟澎湖目前是處於從1945年9月2號開始,盟軍授權之下進行的分區佔領的狀態一直延續到今天,中華民國是在盟軍授權之下到臺灣跟澎湖這邊成立臺灣治理當局進行軍事佔領,一直到今天,這是臺灣法理地位的狀態,那臺灣跟澎湖我們要擺脫這樣子的狀態,就是因為日本在1952年4月28號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已經放棄臺灣跟澎湖的主權了,那臺灣跟澎湖是之前原本的殖民地,那臺灣跟澎湖上面的居民就可以根據臺灣跟澎湖之前是殖民地的法理地位,然後再根據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去殖民化的共識行使我們的自決權,建立我們的主權獨立國家,那在這個時候將臺灣跟澎湖的主權就歸屬給我們所成立的這一個國家,那在這時候臺灣跟澎湖的主權歸屬就完全確定了,不再有什麼未定的問題了。
那這個題目我們就說明到這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