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法基本概念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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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獨立、獨立是什麼
關於獨立這個詞,我想,大家可能有各式各樣的說法,各式各樣的想法,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題目的時候呢,我們就從國際法的角度去思考:到底獨立是什麼?獨立這個詞,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在過去,幾十年裡面,有很多人都在主張台灣獨立,有很多人,像現在,譬如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我們這邊 我們現在就是主張我們必須要建國獨立,還有就是過去的一些團體,獨派的團體,他們主張說台灣要獨立建國,那獨立這個詞,在這個這些脈絡底下,都出現非常多次,那到底獨立代表什麼樣的意思?
我想,在這地方,我們可以從幾個層面去思考:
首先就是,獨立這個詞呢,它所代表的涵義,也許是就是從某一個國家分離獨立出來,那這個獨立,這一個獨立的意思,也就是許多人現在聽到所謂台獨的時候心裡會有的印象,就是說,一聽到臺獨,聽到台灣獨立,感覺上,這個獨立所代表的意思,就是說台灣要從某個地方分離出來、然後獨立,譬如說,有人主張說台灣的主權現在屬於中國,所以呢,如果主張獨立的話,就是從中國這邊分離獨立出來,還有人主張說台灣現在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以獨立就是從中華民國這邊獨立出來,從中華民國這邊分裂,然後獨立出來,還有人認為說獨立這個詞所代表的並不是單單指主權歸屬,也就是說,我們當今天講說 譬如說台灣要獨立的時候所指的並不是只是講說台灣從原本主權歸屬的那一個,不管是國家或是政治實體也好,分離獨立出來,所指的不單單是這個,也同時指說台灣現在呢,譬如說,還被中華民國殖民當中,所以呢,台灣要獨立,那這個獨立所指的是從被中華民國殖民或者是還被其他人管理,不是臺灣人自己管理的狀態之下脫離,沒有辦法自己管理自己的狀態,真正成為一個可以自立自強的一個狀態,然後將這個自立自強的狀態稱為獨立,在這個時候,這個獨立的意思又從剛開始所講的從台灣主權歸屬的那一個對象從那邊分裂,主權分離這種分離獨立的意義進一步進到臺灣從現在被某一個不屬於台灣人自己政權所管理的這個狀態之下脫離這個狀態,然後變成真正可以自我管理、真正自治、真正擁有自己一個國家,自己的政府的這樣一個獨立的狀態,獨立,除了前面所講的這兩個狀態之外,我想,如果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的話,另外一個見解,或是另外一個說法,其實就是說,在國際法上面成為一個可以自主運作被其他國家承認說你是一個真正可以自治自立,不需要靠其他國家,或不受其他國家干涉可以自主運作的一個國家,也就是所謂的主權獨立國家的這一個獨立,所以,獨立到底是什麼?其實有許多各式各樣的說法,剛才所說的這幾個也就是今天在講獨立這個詞的時候所可能具有的代表的各種意義;今天因為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主要主張的就是台澎應該要行使住民自決權,然後建立自己的國家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所以,在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這一邊,我們所稱的獨立呢,基本上來講,所指的,就是一個在國際法上面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一個狀態,所以,雖然我們也會講台獨,但是所使用的詞不會是過去大家常講的台灣獨立建國,我們這邊通常會使用的用語是臺灣建國獨立,台灣建國獨立所代表的意思就是說台灣透過行使自決權的方式建立一個國家,然後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成為一個國際法上面真正獨立的狀態,這是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對獨立所做的解釋,換句話說,在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我們的辭彙裡面,獨立這個詞,我們並沒有要用它來代表譬如台灣現在主權歸屬某個國家然後從某個國家分離獨立,我們的獨立不是這個意思,我們今天把獨立這個詞是把它當成形容詞來用,就說台灣因為建國而變成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臺灣因為建國而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所以我們的獨立並不是一個動詞,我們不需要從某個地方獨立出來,而是將它當成一個形容詞來用,當然這是本連線對於獨立所做的解釋,至於為什麼我們要做這樣的解釋,最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們認為臺澎主權目前並不歸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目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它其實是在臺灣這邊暫居啦,實際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其實也不能夠合法的治理台灣跟澎湖,能夠真正合法治理台灣跟澎湖的就是臺灣治理當局,臺灣治理當局是中華民國政府它在1945年依照盟軍授權之下,到臺灣跟澎湖這邊接受日軍投降然後進行軍事佔領,在臺澎這邊成立行政長官公署成了這一個具有盟軍軍事佔領機構的性質的台灣治理當局,只有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才有資格、權利來治理台灣跟澎湖,所以我們認為說所謂的台灣獨立,我們這個獨立這個詞也不是說大家一般所講的就是說從中華民國的殖民統治底下獨立出來,如果真的要去說的話,依照台灣跟澎湖的實際上的法理地位來講的話,我們需要解除被台灣治理當局治理的狀態要脫離被代管的狀態,可以代管臺澎的單位也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臺灣治理當局,我們認為說其實,我們今天所講的這個獨立,並不是大家所說的,不管是你認為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屬於中華民國,所以要從那邊分離獨立出來,或者說臺澎現在被中華民國殖民,所以我們要推翻中華民國然後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擺脫解除它的殖民統治,就是在法理建國連線這一邊,我們所認定的獨立,我們認為說其實是其實真正要脫離的是盟軍戰後的台灣治理當局的代管狀態,所以我們要脫離的對象其實是臺灣治理當局,也不是中華民國。
Anyway,就是說,我們今天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這一邊,我們對於獨立所認定的定義就是-其實我們是把獨立當成形容詞來用,那臺澎就是說,希望由臺澎住民來行使住民自決權去建立自己的國家,因為我們建立自己的國家之後,不管是你今天講說中華民國是受盟軍授權來台澎代管也好,或者是說中華民國在盟軍授權之下,然後成立台灣治理當局來治理臺澎也好,不管是哪一個看法,反正代管當局它在臺澎住民行使自決權建立主權獨立國家之後,因為它當初代管的目的已經達成了,也就是說,當初盟軍要求中華民國到臺灣這邊來,不管是它本身成立治理當局來治理臺澎,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在臺澎戰後的主權處置確認之前維持臺澎社會經濟的穩定,所以只要臺澎戰後的主權歸屬處置得到確定之後,真正的得到確定之後,這個台灣治理當局它就功成身退,就結束,就應該要解散,所以,我們認為說,其實,臺澎住民今天其實只要行使自決權,建立我們自己的主權獨立國家之後,臺灣治理當局-所謂的代管當局-它就會因為當初來代管所要達成的目的已經達成,所要達成的目標已經達成 已經沒有存在價值,它就應該要自動解散,所以我們也並不需要去推翻什麼台灣治理當局或是推翻什麼中華民國政府,我們其實只要自決建國,之後,它們當初所得到這個代管授權就自動解消了,我們也不需要從它們那邊獨立出來,我們只要完成自決建國程序之後,它們的任務就自動完成了,它們也不行繼續待在臺灣了,不能繼續存在在臺灣了,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從它們那邊獨立出來,所以我們要講的就是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依照我們對於臺澎國際法法理地位的認知與了解,我們認為說臺澎住民就要行使自決建國權,然後建立我們的自己的主權獨立國家之後,臺灣治理當局它就自動,必須要在臺灣消失,我們不需要從它們那邊獨立出來,不需要花功夫從它們那邊獨立出來,我們就透過建立自己的主權獨立國家這個程序,我們就可以真正的成為國際法上面的這個主權獨立國家,簡單的講就是我們認為臺澎住民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之後,臺灣就會真正的獨立,所以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我們會使用的詞是臺灣建國獨立,我們應用台灣建國獨立這個詞來表達我們的主張,然後來告訴大家就是臺澎並不需要從哪裡獨立出來,臺澎我們今天只要行使自決權,完成建國之後,我們就會進入一個真正的獨立的狀態,這就是今天我們對「什麼是獨立」所做的說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