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聲援李明哲失蹤案,發函美國在台協會(AIT)、美國國務院(DOS)、東亞和太平洋地區事務處(EAP)

2017.04.17 聲援李明哲失蹤案,發函美國在台協會(AIT)、美國國務院(DOS)、東亞和太平洋地區事務處(EAP)

李明哲事件是中華民國國民、臺灣NGO工作者,於2017年3月19日赴中國大陸欲訪友時即遭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為由拘禁。

李明哲赴中國失蹤後的3月24日,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及國際特赦組織即陸續發布全球緊急救援通告,請世人加入共同聲援、連署、施壓的行列,呼籲:中國政府立刻公布李明哲的下落;立刻釋放李明哲,除非有可靠的證據顯示他可能犯下國際承認的罪行,且獲得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公平審判;確保李明哲獲得保護,不受酷刑以及其他不人道待遇,且能夠和他的家庭、他所選任的律師聯繫,並獲得足夠的醫療照護。

政府及其他團體接續的救援行動有:

  1.  4月11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院會通過民進黨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對中國大陸當局以違反人權方式拘禁李明哲表達嚴厲譴責與抗議,並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同時要求蔡英文政府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提供家屬所有的協助,且向國際表達嚴正立場。12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外交部及相關部會透過國際友臺政界及國際非政府組織等管道盡全力營救李明哲。
  2.  4月12日,蔡英文總統表明:政府的責任就是維護國家尊嚴,並確保國人的人身安全及權益,政府會盡力讓李明哲早日平安回國。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則表示人道探視是基本人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於中國大陸這段時間以來的漠視,已表達嚴正抗議。
  3. 4月12日,李凈瑜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

為聲援李明哲及其妻李凈瑜,本會特地發函美國相關單位(如下列),以期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能夠獲得保障,並儘速返回臺灣:

  1. 美國在台協會(AIT;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2. 美國國務院(DOS;U.S. Department of State)
  3. 東亞和太平洋地區事務處(EAP;Bureau of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

信文如下:

A letter to AIT_r1-p1&p2

 

 

A letter to the US State Department_Susan-1_P1&P2

 

20170417_to Susan02

 

A letter to the US State Department_Tillerson-1_P1&P2

 

20170417_to Re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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