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轉載自網路)
20150211高雄大寮監獄6受刑人挾持人質自裁抗爭案-
臺灣人權文化協會認為此事件凸顯臺灣累積已久的人權問題。
事件始末:
高雄監獄受刑人挾持獄官事件發生在2/11日下午4時許,有6名受刑人(鄭立德、靳竹生、黃子晏、秦義明、魏良穎、黃顯勝)藉故到醫務室看病,趁機衝到接見室,挾持管理員,後來破壞戒護區裡的槍械室,奪取4把65K2型長槍、6把90手槍、子彈200多發。在與警方對峙長達14小時後,2/12日凌晨近5時監獄內傳出多起槍響。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證實,經確認6嫌舉槍自盡,典獄長陳世志安全獲釋。
警匪對峙談判,鄭立德等提出他們的訴求,矯正署長吳憲璋在11日依要求對著媒體逐字念出涉挾持受刑人的5項書面訴求如下: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到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則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佰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 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 不是都是罪犯嗎?
這真是一起令人難過又遺憾的事件,由受刑人寧死所提出的訴求中不難看出,臺灣在司法審判、囚犯人權、獄政制度等都有許多瑕疵,以至於造成經濟困難的人民無法接受正常的司法對待。而經濟富裕的罪犯可以呼風喚雨,享盡特權。而政治面的干預更是嚴重。賴素如、林益世與阿扁總統天地差別的待遇。就是明證。
歸結到總結就是這整個流亡體制的ROC治理當局。罔顧臺灣人民的權益,掌控一切政經環節,掠取各種利益。這才是一切問題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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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報:
1.宣讀嫌犯5訴求 矯正署長:人質安全獲保障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d7e4f9f-f7c4-45ad-99a8-69e79bfc4247
2.大寮監獄挾持人質6嫌自戕 柯文哲:太慘了!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f98b4ce-38d8-4672-941d-121cff2897ec
BBC:
台灣監獄挾持事件:6名囚犯飲彈自盡 人質獲釋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5/02/150211_taiwan_prison_hostages
自由時報:
1.高雄監獄挾持案 清晨5點半6囚自戕落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1680
2.螺絲鬆了? 獄方: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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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刑人未對管理有訴求 副典獄長:他們深感出監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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